韩联社首尔9月18日电韩国大法院(最高法院)18日驳回了特检组针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“干正门”案审判法官郑晙永提出的回避申请。
就驳回理由,法院方面表示,无客观合理证据证明该法官可能做出不公平和不公正判决。
特检组方面对这一结果表示遗憾。特检组曾表示,郑晙永法官对本案审理的一贯性不足,且仅凭个人预断进行对被告人有利的审判。
由此,李在镕相关案件将继续由郑晙永所在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审理。(完)
资料图片: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韩联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