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屈女士向我们报料十多年前,19岁的她与一位大她20岁的“大叔”相恋了,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“大叔”不仅已有家室,两人分手之际,“大叔”竟然还开口索要40万青!春!损!失!费!

“大叔”大二十岁
追求遭拒兄妹相称
屈女士告诉记者,2004年,19岁的她,在深圳龙岗打工,认识了时年39岁的苏先生。随后,苏先生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。

遭到拒绝后,苏先生就提出,希望能继续做朋友,并以“兄妹相称”。但在对方的甜蜜攻势下,屈女士最终还是同意了跟苏先生交往。
这个“大叔”有点怪
恋爱后不见家人
2008年,屈女士生下了两人的儿子小拳(化名)。可屈女士却发现这位枕边人,行为举止有点奇怪,两人孩子都有了,但却没有见过苏先生的家人。

后来,了解到苏先生在老家广东陆丰,还有未离婚的妻子,以及两个女儿,屈女士就提出了分手。
自掏腰包6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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